主內容區域
參加對象: 本市國中小學校(含本市立高中)需配(換)鏡之弱勢學生。
(領有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
伍、實施方式: 一、視力篩檢:
(一)初篩轉介: 學校護理人員以視力檢查儀器進行例行性之視力檢查,測得裸視視力 值任一眼低於 0.8(含 0.8)之疑似視力不良者及配鏡後視力值任一眼低 於 0.7 者之配鏡視力不良者,發予健康檢查視力通知單,請家長協助 進行視力複檢。
(二)眼科複檢: 經眼科醫師複檢判定視力不良並於「學童視力健康檢查結果複檢通知 單」之醫師建議處理註明配鏡矯治或更換鏡片。
二、配(換)鏡服務: (一)學校填報及更新學生名單 1 、學校收回「視力健康檢查複檢與矯治回條」,確認其符合配(換)鏡 資格且有意願參與本計畫,請學校務必填報「永龍 X 文雄公益配 鏡「配(換)鏡學生」表單」之 Google 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 5WZUkt8yoWeW7uT57),以利文雄眼鏡公司事前準備作業。 2 、上開 Google 表單填報自即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27 日截止;各校可 隨時新增名單,無須彙整全部名單後再填報。
(二)由家長或學校人員帶至臺南區指定門市配(換)鏡;並請告知門市人員 參加「永龍建設公司弱勢學生配(換)鏡實施計畫」。
(三)攜帶準備文件 1 、視力矯治通知單,須已有醫師需配(換)鏡的建議及該醫療診所(含醫 師)核章。 - 2 - 2 、資格證明書,由學校提供,須蓋有學校關防以資證明。 三、本次活動不搭配文雄眼鏡公司之相關優惠活動且不得以加購方式調整原 方案。
陸、眼鏡規格:
一、鏡框:採用 TR90 材質鏡架,抗過敏、質地輕、堅固但可彎曲性佳。
二、鏡片:採用雙抗樹脂多層膜安全鏡片,安全耐撞、重量輕、透光率高 並兼具抗紫外線、抗輻射電磁波,保護學生眼睛不受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