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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0 條明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罷免,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公務員服務法第 6 條及第 20 條亦規定,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是以,公務員於公職人員罷免案進行期間,應嚴守行政中立精神,避免利用職權或職務關係、動用行政資源或使用職銜名器從事支持或反對特定罷免案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二、又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負有管理責任,於選舉委員會公告公職人員罷免案宣告成立日起至投票日止,請禁止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或其...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強化赴陸風險意識及保護同仁安全,再重申各機關學校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含過境轉機),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請查照轉知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本府 114 年 4 月 14 日府人考字第 1140557027 號函諒達。
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對於公務員赴陸分別訂有相關許可管理規定,合先敘明。
三、因應暑假旅遊旺季、探親需求,請各機關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確實遵守上開...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 年 4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3529 號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配合大陸委員會 114 年 3 月 25 日陸法字第 1140400262 號函送「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於 MyData 建置旨揭具結書功能,提供機關同仁線上填寫,並將於 114 年 5 月 9 日開放人事人員統計及下載等服務,請各機關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三、檢附操作手冊 1 份,亦可至「公務員服務網( eCPA )」最新公告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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