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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各機關應提供所屬員工執行職務時避免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工作職場。
為使同仁能有安心申訴途徑,人事總處已建置通報平臺,同仁除各機關現有之申訴管道外,亦可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 https://gov.tw/s4s )提出申訴,由人事總處列管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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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一、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二、專線電話: 06-2681891 轉 808
三、專線傳真: 06-269...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 114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於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前之辦理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114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契約簽訂前:教師於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該項費用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目下支應。
(二)契約簽訂後:自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後(屆時將另案函知)應向受託單位申請支持服務,所需費用由本局相關經費支應。前開自行至合格心理諮商所進... 觀看完整文章
「職場霸凌」是指: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濫用權力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致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受羞辱、被孤立及受傷。
【本校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一、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二、專線電話: 06-2681891 轉 808
三、專線傳真: 06-2694666
四、專用電子信箱: hr@tkps.tn.edu.tw
五、申訴處理程序:參閱「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網址: https://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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