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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強化赴陸風險意識及保護同仁安全,再重申各機關學校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含過境轉機),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請查照轉知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本府 114 年 4 月 14 日府人考字第 1140557027 號函諒達。
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對於公務員赴陸分別訂有相關許可管理規定,合先敘明。
三、因應暑假旅遊旺季、探親需求,請各機關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確實遵守上開...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 年 4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3529 號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配合大陸委員會 114 年 3 月 25 日陸法字第 1140400262 號函送「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於 MyData 建置旨揭具結書功能,提供機關同仁線上填寫,並將於 114 年 5 月 9 日開放人事人員統計及下載等服務,請各機關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三、檢附操作手冊 1 份,亦可至「公務員服務網( eCPA )」最新公告下載運用。
一、職場霸凌: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濫用權力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致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受羞辱、被孤立及受傷。
二、人事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上線:除各機關現有之申訴管道外,亦可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 https://gov.tw/s4s )提出申訴,由人事總處列管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三、教育局 1140313 與諮商輔導受託單位簽約相關諮商服務事項詳如說明(寬欣心理治療所及上善心理治療所)簽約,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為原則(以年度計而非學期或學年),所需經費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
四、「職場霸凌...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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