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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27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0032345 號函辦理。
二、旨案旨在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並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三、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將申請資料電子檔(申請書、活動規劃表、預算表等原始 WORD 檔)於 115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前提供本局特幼教育科(承辦人信箱 peng7667@tn.edu.tw ),俾本局彙整後送臺南大學審查。
四、以上未盡事宜或申請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計畫承辦人鄭小姐,電話:( 06 ) 2133111#658 ; E-mail : moeartproject@gmail.com 。
五、檢附國立臺南大學原函及實施計畫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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