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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間新變異株 Omicron 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 111 )年 1 月 9 日至本年 1 月 24 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 2 級,並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疫情警戒標準第 2 級期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戴口罩規定加嚴,除下列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2、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應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因應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 Omicron 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增加,自 110 年 12 月 20 日零時(航班抵臺時間)起調整春節檢疫專案 3 項方案之檢測措施,以強化對入境者於檢疫期間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健康監測,以及春節檢疫專案執行作業補充說明。
春節檢疫專案包括方案 A(14+0+7)、方案 B(10+4+7)及方案 C(7+7+7),前 3 項方案之入境者檢測措施,除維持於入境時(D0)、檢疫期滿前 1 日(D13-D14)進行 PCR 檢測之外,均增加於檢疫期間第 3 天(D3)、第 7 天(D7 ,方案 C 為 D6)、第 10 天(D10)之檢測,以及於自主健康...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人士(含陸港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境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66780 號函辦理。
二、基於人道及家庭團聚考量,對於持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人士(含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陸港澳人士等,不含移工及學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即日起得入境,並依入境檢疫規定,隔離檢疫 14 天及自主健康管理 7 天。
三、相關措施如下:
(一)外國人:向外交部申請簽證來臺。
(二)陸港澳人士: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出境許可證來臺。
(三)配合農曆春節前國人返鄉/入境潮之分流措施,請先行完... 觀看完整文章
函轉衛生福利部 110 年 11 月 2 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978 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1 月 5 日府衛疾字第 1101332563 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內容,本次須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加可免佩戴口罩之場所、場合及活動:室內從事運動、歌唱時;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及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時。
(二)刪除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藝文展演等相關活動/場域之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三)符合防疫管理且無陪侍服務者之休閒娛樂場... 觀看完整文章
四、餐飲防疫措施
(一)學校及幼兒園應加強審視餐食製作、供應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
(二)配膳人員 配膳前落實手部清潔、量測體溫、戴口罩等防護; 配膳 桌面清潔消毒;配膳過程不說話、不嬉戲等措施。
(三)落實學生用餐正確洗手,用餐期間 ,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 不限隔板或 1.5 公尺間距;並 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四)校內餐廳、 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 ,並放寬桌菜及自助式 餐廳 取菜方式 。
(五)前項餐飲內 用原則應依照衛生福利部「餐飲業防疫管...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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