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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 110 年 11 月 2 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978 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1 月 5 日府衛疾字第 1101332563 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內容,本次須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加可免佩戴口罩之場所、場合及活動:室內從事運動、歌唱時;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及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時。
(二)刪除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藝文展演等相關活動/場域之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三)符合防疫管理且無陪侍服務者之休閒娛樂場... 觀看完整文章
四、餐飲防疫措施
(一)學校及幼兒園應加強審視餐食製作、供應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
(二)配膳人員 配膳前落實手部清潔、量測體溫、戴口罩等防護; 配膳 桌面清潔消毒;配膳過程不說話、不嬉戲等措施。
(三)落實學生用餐正確洗手,用餐期間 ,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 不限隔板或 1.5 公尺間距;並 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四)校內餐廳、 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 ,並放寬桌菜及自助式 餐廳 取菜方式 。
(五)前項餐飲內 用原則應依照衛生福利部「餐飲業防疫管... 觀看完整文章
有關教學活動防疫管理指引
(一)學校 及幼兒園 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 「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二)學校以跑班方式實施教學活動,如社團活動及課後照顧等,請依不同班別 、 不同教室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三)體育課程
1.於學校校園 戶外空間進行 體育課 時 師生本身無 呼吸道 相關症狀,得 不佩 戴口罩 。
2.於 校外 戶外空間進行 體育課時, 師生 如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 ,得 不佩戴口罩 (不特定對象係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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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本市青少年及其家長對性教育問題解惑及溝通能力,本府衛生局辦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0 年度親子性教育講座
活動場次日期及報名連結如下:
(一)活動報名連結: https://pse.is/3pnyf9 。
(二)許石場次: 110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10 時至 12 時 10 分,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 3 號(階梯教室)。
(三)新營場次: 110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2 時至 4 時,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 93-2 號 3 樓(曬書店×新營市民學堂)。
(四)永康場次: 110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10 時至 12 時 10 分,臺南市永康區龍國街 400 號(永康區龍潭里活動中心)。
轉知衛生福利部以 110 年 10 月 6 日衛授疾字第 1100200874 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公告內容須修正重點如下:
(一)以下室外空間,可暫免佩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上述場合應隨身攜帶口罩,於人潮聚集或與他人共同工作、活動等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仍應佩戴。
(二)全國宗教祭祀場所將有條件開放進香團、中元普渡福宴、平安宴、流水席等宗教活動,並刪除固定座位,採梅花座之限制。
(三)全國休閒娛樂場所將新增有條件開放桌...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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